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县级
2022-07-06 2022-07-06
豫 0184 环罚决字〔2022〕5 号 郑州盛发重工钢结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4074217501K(1-1) 

地址:新郑市神州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北 500 米路东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韩进领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 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单位 4 名工人在焊接 H 型 钢时,4 个焊接点位作业产生的部分烟尘未经集气罩收集处 理通过敞开的大门直接排放外环境。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 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 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现场照片;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 问笔录;其它证据;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为凭。 

      我局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以直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 (听证)告知书》(豫 0184 环罚告字〔2022〕7 号)直接送 达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及申请听证权。 你单位逾期未陈 诉申辩,也未申请听证。我局视为你单位放弃了陈诉申辩权 及申请听证权。以上事实有送达回证等为证。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 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裁量因素:违法事实,内容:未采取措施,造成粉尘和气态 污染物抛洒、泄漏、逸散,危害后果一般的,裁量等级:1, 裁量因素: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符合环境功能规划,裁量 等级:1,裁量因素: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内容:不足 1 个 月,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企业规模,内容:微型企业, 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违法次数,内容:两年内受到同 类处罚 1 次,裁量等级:3,裁量因素:是否配合执法检查, 内容:配合调查,裁量等级:1,法定处罚金额上限(M):200000, 法定处罚金额下限(N):20000,首要裁量因素裁量等级(A): 1,其余裁量因素个数(n):5,其余裁量因素裁量等级(Bi): [1, 1, 1, 3, 1],处罚金额(X):63200,代入公式:63200 = 20000.0 + ( 200000.0 - 20000.0 ) x [ 1.0 / 5 + ( ( 1 + 1 + 1 + 3 + 1 ) / ( 5 x 5 ) ) ] x 50% ,自定义裁量计算值:0,最终裁量金额: 63200.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 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 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钢铁、建 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 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 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的规定,经集体研 究,我局对你单位 4 名工人在焊接 H 型钢时,4 个焊接点位 作业产生的部分烟尘未经集气罩收集处理通过敞开的大门 直接排放外环境违法行为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罚款人民币 陆万叁仟贰佰元整(小写:¥63200 元)。 

       三、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 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 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户。收款账户: 郑州市财政局收款专户(代办银行:1.郑州银行营业部账号: 9230520109033282 ; 2. 交 行 百 支 账 号 : 411060400010160011709 ; 3. 工 行 解 放 路 支 行 账 号 : 1702020129008999962)。款项缴清后,请持银行受理回单到 新郑分局财务科(2208 房间)换取罚款票据,并将缴款凭据 第三联(备查联)报送新郑分局法制信访科(2102 房间)备 案。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 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 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 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 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印章)

 2022 年 7 月 6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