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级
2020-01-18 2020-01-18
新郑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危改办(202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景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如期完成“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建村镇[2020]2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新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研究制定了《新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新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建村镇[2020]2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新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如期完成“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专项治理,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二、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通过对新郑市2011年以来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程质量深入排查和集中整改,全面提升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房屋质量水平,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抓好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坚持实事求是、正视存在问题,不隐忧护短,不敷衍塞责、切实把发现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端正工作指导思想,以求真务实的态庋认真抓好整改。

(二)加强工作指导。市危改办要加强对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矛盾问题,指导各乡镇订实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压实整改责任,严肃工作作风,扎实抓好整改。

(三)完善政策机制。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综合分析,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完善建立长效机制。

三、治理内容

(一)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是否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现场质量检查验收办法进行了竣工验收,是否达到了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

(二)4类重点对象居住房屋是否全部进行了安全性鉴定,鉴定和改造结果是否挂牌公示。

(三)新建住房验收入住后,旧房是否拆除。

(四)国家和省级历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督查巡查、审计等反馈问题是否全部整改到位。

(五)业务技术培训是否纳入年度计划,承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建筑工匠是否都参加了技术培训。危房改造政策宣传是否形式多样、通俗易懂、针对性强,是否达到了户户知晓的宣传效果。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0年1月18日至1月23日)。认真学习领会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危房改造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任务,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方法步骤,逐级开展动员和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排查治理(2020年1月24日至3月31日)。全面深入摸排查找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项逐户抓好整改落实。注重标本兼治,制定完善政策机制。

第三阶段:核查评估(2020年4月1日至4月15日)各乡镇于3月31日前完成本乡镇(景区管委会)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整改,并上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报告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专项治理问题台账。4月15日前市危改办以随机抽查、暗访等形式,对各乡镇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核查评估,完成新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报告,汇总上报新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专项治理问题台账,做好郑州市、省住建厅对我市专项治理工作核查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市住建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搞好工作统筹,加强组织领导,扎扎实实抓好专项治理,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市住建部门对本地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乡镇政府负主体责任的工作责任制,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上下衔接配合,层层压实责任。

(三)强化督查指导。市危改办加强督查力度,对发现问题深入分析、举一反三,采取有效举措,指导整改落实,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达标,如期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对排查整改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的要通报批评和约谈,问题严重的启动问责机制。

              新郑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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