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0-08-21 2020-08-21
舆情收集回应


郑州市城建局:

根据河南省住建厅《危房改造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豫建村[2019]245号)文件要求,2019年8月20日,新郑市危改办印发了《新郑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新危改办[2019]24号),把脱贫攻坚战中明确的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作为当前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结合危房清零推进、专项问题整改、举报线索核查、住房等级鉴定挂牌等工作,深入开展危房改造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摸排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进行身份认定。2019年纳入新郑市农村危房改造4类重点对象名单,严格由扶贫办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民政局对低保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联对残疾人家庭进行信息比对和身份认定。根据4类重点对象身份动态特点,为做到新郑市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领域全覆盖,在7月份扶贫、民政、残联提供名单基础上,11月12日,市民政局再次提供7月-11月新郑市新增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名单,新增人员名单一并纳入新郑市4类重点对象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全面提高了新郑市4类重点对象身份认定的工作精准度和群众满意度。

二、统一进行危房鉴定。为扎实开展农村危房鉴定工作,市住建局分别于4月15日-17日,7月12日,7月30-31日,委托河南众益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分3次对我市新识别的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开展房屋安全等级鉴定,经鉴定155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纳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在房屋鉴定工作中,工作人员深入一线,逐户审核危房鉴定对象的资料,掌握实际情况,杜绝弄虚作假。同时,为全面实现澄清农村危房存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通过公开招投标,由中标单位河南鼎丰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对新郑市所有4类重点对象房屋进行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其中已入住新型社区、纳入扶贫搬迁村不在进行鉴定),11月14日至29日,共完成房屋安全鉴定4050户,其中安全房屋3812户,全部统一悬挂房屋安全等级标识牌;C级、D级和无房户247户,经村集体评议并公示、乡镇初审并公示无异议后,全部纳入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计划(已纳入拆迁计划村庄或群众无意愿改造的农户,采取入住敬老院、租赁安置房、投亲靠友等多种形式妥善安置),实现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

三、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一是严把质量安全关。为进一步加强新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提升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按照《新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专项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围绕增强质量安全意识,推动责任落实,消除在建危改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加强现场质量检查,严格落实“五个基本”,有效提升改造房屋质量安全和居住功能,7月5日至12日,市住建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对纳入2019年危房改造计划已开工的农村危房户进行逐户检查,对2011-2018年已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农户进行随机抽查,在新郑市农村危房质量安全专项整改督查中,对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逐项填写了《农村危房改造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记录表》,建立整改台账,并印发了《新郑市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专项整改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落实乡镇整改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对新郑市督查中发现的18个质量安全问题,5个乡镇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明确整改工作时间、具体整改质量安全要求,全部整改到位,进行销号,确保了房屋工程质量安全。二是严把检查验收关。为切实做好全市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检查验收工作,根据《新郑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新郑市2019年第一批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新危改办〔2019〕26号),市危改办抽调住建、扶贫、财政、民政、残联、审计、城管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于9月2日至12日对已竣工的110户进行逐户验收,验收合格110户。11月14日至25日,市住建局委托河南鼎丰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对已竣工的45户危改户进行了逐户验收,验收合格45户。由于严把危房验收关,杜绝了弄虚作假现象、超额补助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行为的发生,做到了检查验收规范、严格、合理。三是严把学习培训关。4月26日,市危改办集中组织对全市乡镇一线管理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进行了专题业务学习培训,系统学习了《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河南省农村危房加固技术指南》和《河南省农房建设基本技术要求》、《农村建筑工匠施工安全教育》等业务知识, 充分认识抓好危房改造质量安全重要性,有效提升了一线工作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为强化源头治理,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超标准补助、套取资金行为发生,确保危改资金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新郑市危改办印发了《关于加强2019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新危改办〔2019〕29号),新郑市辛店镇、观音寺镇、新村镇、薛店镇、孟庄镇、郭店镇、和庄镇、梨河镇、龙湖镇、城关乡10个乡镇严格按照3级补助资金标准,C级维修按照10000元以内,非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D级危房改造按照12000元-30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按照14000元-40000元标准,认真核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际投资情况,科学制定本乡镇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市危改办对各乡镇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方案在市住建局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财政部门对农户实行“一卡通”直补管理,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确保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规范、使用安全,发挥社会效益。

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加大新郑市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力度,7月份,市住建局印制12000份农村危房政策明白卡,集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工作,尤其是纳入2019年度危房改造的4类重点对象做到逐户发放,35个贫困村逐村宣传,通过大力宣传,把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传达到每一个村委会和每一户4类重点对象,让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基本政策。10月18日,扶贫政策宣传日期间,市住建局制作农村危房改造宣传展板,再次进行集中宣传。11月14-30日,在全市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等级鉴定同时,再次逐村逐户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鉴定符合C级D级危房户发放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明白卡,通过多渠道宣传,提高新郑市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知晓率。

六、执行信息报告制度。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认真纠治危房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不实、“吃拿卡要”微腐败等问题,新郑市住建局在办公大厅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直面群众关切,全面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评判。10个乡镇均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渠道。各乡镇严格实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月报告制度,每月28日前及时上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月进度表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线索。在公开监督基础上,市住建局认真开展摸排,对自我排查出的质量安全等问题不隐瞒、不包庇,敢于正视,敢于较真,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加强整改,不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增强工作实效,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新郑市按照省、市对脱贫攻坚之住房安全有保障的总体部署,通过开展危房改造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2019年共完成全市155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累计完成投资501.76万元(其中市财政落实补助资金413.78万元,农户自筹87.98万元),共修建和维修加固房屋面积9097平方米,圆满完成了155户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实现了我市4类重点对象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有保障。

 

新郑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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