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郭店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0-06-24 2020-06-24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危房改造要充分考虑抗震等防灾设防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原则上一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两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三人以上户建筑面积不小于人均13平方米,室内净高不小于2.40米,局部净高不小于.10米且其面积不超过房屋总面积的1/3,改造后的农房应配套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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