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级
2019-07-08 2019-07-08
新郑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请2019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鉴定费用的请示

新危改办〔2019〕13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

新郑市4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我市2019年民生工程。为全面完成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工作,有效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和生活条件,打赢行业扶脱贫攻坚战,2018年11月,2019年3月,新郑市11个乡镇(管委会)安排人员逐村逐户进行集中普查。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以残联部门认定为准,市住建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要求,经市扶贫办对建档立卡户,市民政局对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市残联联合民政对贫困残疾人进行信息比对,4月15-17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河南众益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对新郑市辛店镇、新村镇、梨河镇、观音寺镇、和庄镇、郭店镇、薛店镇、孟庄镇、城关乡9个乡镇102户疑似农村危房进行房屋安全等级鉴定,每户鉴定费用500元,共计5.1万元。

为扎实推进我市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面完成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工作,打赢行业脱贫攻坚战,现申请拨付2019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鉴定费用5.1万元。

请示当否,请批示!

新郑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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