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 县级
市政公用管理---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
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取得设计、施工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提请原发证机关吊销设计、施工资格证书:(三)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的。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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