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 县级
市政公用管理---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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