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 县级
市政公用管理---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五)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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