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 县级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第三十五条 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0371-62676358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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