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 县级
工程建设管理---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管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证书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0371-62676358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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