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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管理-建设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
建设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0371-62676358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附件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pdf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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