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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管理——建设单位伪造或者涂改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伪造或者涂改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单位伪造或者涂改施工许可证的,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0371-62676358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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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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