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 县级
违法建设---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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