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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0371-62676358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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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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