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 县级
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
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
第六十九条 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0371-62676358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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