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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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0371-62676358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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