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 县级
2021-06-10 2021-06-10
陈虎浩未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举办节日庆典、商业宣传、文化娱乐等活动

当事人陈虎浩于2021年3月16日,未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在新郑市市区人民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西北角人行道上举办商业宣传行为,违反了《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例“举报节日庆典、商业宣传、文化娱乐等活动,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应当保持周围环境卫生于整洁,及时清除废弃物和临时设施”的规定,根据《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第(五)项“违反第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举办节日庆典、商业宣传、文化娱乐等活动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陈虎浩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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