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7日,冯晓红在新郑市人民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西北角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摊经营,违反了《郑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按照《郑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项,对其处罚人民币伍佰圆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