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县级
2019年新郑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新郑市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农场职工与其他农民。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照《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调整)执行。
《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豫农机计文[2018]29号)
0371-60875811
新郑市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
60个工作日
0371-60875811
0371-60875809、新郑市洧水路11号。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1、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议价、自主选机购机。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入户办理牌证照。

      2、申请报名。购机者持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自主向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农办报名。

      购机者通过手机APP自主申请补贴,农机部门对购机者上传手机APP信息在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后台进行审核受理,将符合条件的购机者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和承诺书,并签字按手印。

      3、机具核验。购机者携驶农机具在农机部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对农机具进行逐台统一核实。核实需做到“见机、见人、见发票”,确认无误后,喷涂“国家补贴机具”统一标识、拍照人机合影。

      4、补贴资金兑付。农机部门对购机者提交的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财政部门根据农机部门提供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通过“一卡通”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交由承办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提供的银行账户(卡、折)。


  个人携带身份证及村委会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携带所购机具发票;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需携带行驶证或牌照。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