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农业农村局 县级
新郑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指南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市乡(镇)、办事处、管委会。补贴对象为新郑市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按照河南省规定补贴范围的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灌溉机械、收获机械、设施种植机械、田间监测及作业监控设备、种植业废弃物处理设备、饲料(草)收获加工运输设备、畜禽养殖机械、畜禽产品采集储运设备、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病死畜禽处理设备、水产养殖机械、种子初加工机械、粮油糖初加工机械、果菜茶初加工机械、农用动力机械、农用搬运机械、农用水泵、设施环境控制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和其他农业机械等22大类46个小类125个品目机具列入我市补贴范围。另注意:国三机械不再享受补贴。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河南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通过“农机购置补贴”APP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各项资料,保证上传资料真实有效。 严格贯彻落实《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相关惠农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豫农财务〔2019〕37号)和《河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豫农机文〔2020〕42号)文件精神,有效开展违规行为全流程分析排查。强化农财两部门联合查处和纪检监察、审计、信访多部门联合监督机制,从严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予以查处,有力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
0371-62698076
新郑市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长为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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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1-62693518 新郑市洧水路11号

1、自主购机。原则上购机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2、购机者自主通过“农机购置补贴”APP进行申报,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实行牌证管理的机械,要先行办理牌证,取得登记证书编号后再申请报名补贴。3、审核与核验,农业农村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对所购机具进行核验,确保“见机、见人、见发票”,机、人、票信息相一致,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机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5、信息公示。核验通过后,补贴申请信息在政府网站和乡(镇、办事处、管委会)、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6、兑付补贴资金。公示无异议后, 报送财政部门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户信息,审核后按规定时间通过“一卡通”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号兑付补贴资金。

          


购机者通过手机APP需上传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和购机发票原件,以及登记证书编号(牌证管理机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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