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县级
2020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指南
新郑市范围内养殖场(户), 经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认定有运输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新郑市无害化中心(雏鹰处理场)
新郑市范围内养殖场(户)
(一)养殖场(户)20元/头,从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运输的第三方公司20元/头,新郑市无害化中心(雏鹰处理场)40元/头;(二)在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办公室派员监督下按照国家无害化处理标准自行处理的养殖场(户),养殖场(户)直补80元/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豫政办【2014】187号),《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新郑市病死畜禽无害化长效机制的意通知》(新政办【2015】40号),郑州市畜牧局、郑州市财政局【2018】23号文件《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畜牧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通知》。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办公室:0371-62693536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30个工作日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办公室:0371-62693536
举报电话:0371-62693536,监督举报地址:新郑市文化南路55号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畜牧办公室

保险处理,无害化处理,县级结算,直补到户


保险公司处理单、养殖户本人的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无害化处理证明。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