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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县级
2022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指南
新郑市范围内养殖场(户), 负责新郑市范围内病死猪无害化收储、处理第三方公司(浙江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新郑市范围内养殖场(户)
(一)负责新郑市范围内病死猪无害化收储、处理第三方公司(浙江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0元/每头。 (二)在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办公室派员监督下按照国家无害化处理标准自行处理的养殖场(户),养殖场(户)直补80元/头。 (三)其它畜禽以猪当量为标准折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豫政办【2014】187号),《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体系建设的通知》(郑农【2021】67号)和《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新郑市病死畜禽无害化长效机制的通知》(新政办【2021】11号),郑州市畜牧局、郑州市财政局【2018】23号文件《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畜牧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通知》。按照谁处理补助谁的原则,发放补助经费。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办公室,刘宏俊 0371-62693536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30个工作日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办公室,刘宏俊 0371-62693536
举报电话:0371-62693536,监督举报地址:新郑市文化南路55号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畜牧办公室
保险处理,无害化处理,县级结算,直补到户
保险公司处理单、养殖户本人的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无害化处理证明。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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