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文件精神,现将申请登记医疗机构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3月6日至 2023年3月10日(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对拟登记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新郑市卫健委行政审批办公室 电话:69972992
地 址: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