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文书号:新卫医罚[2020]6号
处罚当事人:高某南
处罚类别:医疗卫生
处罚名称:高某南投资开办的养生会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处罚依据: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执业活动,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