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级
2021-03-12 2021-03-12
郭店镇河范村某卫生室超范围开展中医针灸诊疗活动案

2021年3月份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文书号: 新卫医罚[2021]3号

处罚当事人:郭店镇河范村某卫生室

处罚类别:医疗卫生

处罚案由:郭店镇河范村某卫生室超范围开展中医针灸诊疗活动案

处罚依据: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2020年3月5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