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级
2023-11-10 2023-11-10
新郑市轩辕路某某足浴店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活动案

2023年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文书号: 新卫公罚[2023]62号

处罚当事人:新郑市轩辕路某某足浴店

处罚类别:公共场所

处罚案由:新郑市轩辕路某某足浴店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活动案

处罚依据: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1月7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