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级
2023-09-25 2023-09-25
河南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员工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2023年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文书号:新卫公罚[2023]66号    

处罚当事人:河南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处罚类别:公共场所

处罚案由:河南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员工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处罚依据: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9月20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