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文书号:新卫公罚〔2025〕3号
处罚名称:新郑市某某保健服务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案由:新郑市某某保健服务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相对人名称:新郑市某某保健服务店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三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单位: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