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级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1.双方或女方具有本市户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2.夫妻未生育而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3.夫妻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两个及以上子女,而只存活一个子女,且女方未满49周岁(依法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夫妻,不因收养子女影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监督投诉电话:62693484

1.申请人及子女身份证、户口簿;2.申请人婚姻生育状况证明;3.夫妻近期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丧偶或离异的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两张)

5个工作日内做出如下处理:1.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理由;3.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有举报或者事实不清的,在1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完毕,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当告知其受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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