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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级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根据国家、河南省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有关规定,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二是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三是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是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2年年满60周岁。 奖励扶助标准:每人每年1120元的奖励扶助金。
监督投诉电话:0371-62693484
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办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示
5.信息录入与变更(根据国家具体要求时间)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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