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郑州市和《新郑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新郑市深化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安委办〔2019〕56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加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结合办事处辖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统一部署扩面提质,坚持问题导向、源头管控、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积极查补短板,强化系统意识,推进社会共治,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融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完善自我保障体系和监督管理机制,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促进工贸企业依法守法意识全面提升、员工安全素质全面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加强,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8月底前)
1.制定方案。各社区、各企业结合实际制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实施方案,对此项工作再动员再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措施,倒排工作日程,确保目标完成。
2.试点培育。办事处确定新郑市正大泡沫厂,新郑市宝德高技术有限公司2个企业为试点重点培育,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标杠评定阶段(2019年10月份)
办事处全面开展规模以上建材、机械、轻工、纺织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抓好试点示范企业的质量提升,做好郑州市专家组对试点示范企业进行评估认定,确定办事处首批标杠企业。
(三)全面提升阶段(2019年12月底前)
通过试点先行,标杠引领,力争在12月底前,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建成自下而上、全员参与、规范高效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并有效运行,示范企业全部完成扩大示范的目标任务,省、市、县三级双重预防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和排查治理,事故预防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月底前)
办事处迎接上级部门对辖区工贸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情况开展督查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制定方案,细化量化各项工作任务,逐项、逐层、逐级地分解,逐一列出具体的推进时间表,拉出清单,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各社区、各相关企业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工贸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督导调度。办事处要强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做好试点先行,宣传先进做法,积极打造亮点,采取召开现场观摩会、工作推进会、座谈交流会等形式,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按进度如期完成。要加强对辖区内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研究、沟通、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各社区、各企业认真履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加强检查考核。办事处要将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组织开展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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