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城关乡人民政府 乡级
2024-12-05 2024-12-05
新郑市城关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2月底,在全乡集中开展为期5个月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提升合法合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和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专项行动整治内容

在全乡范围内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打击重点

1、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各类非法违法“小化工”窝点;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过期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

3、不带储存设施的无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改变经营方式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

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施失效不及时整改的,使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或设备带病运行的;特种设备及仪器仪表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的;温度、压力、液位、紧急切断、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检测等安全设施损坏不及时修复的;防雷装置未定期检测的;未经批准,擅自摘除、停用或关闭有关安全设施设备的;

5、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未按《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制定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的;

6、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

责任单位:乡应急办牵头,各村、各有关部门配合排查、上报。

(二)危化、加油站、燃气企业整治重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的;

2、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3、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责任单位:危化企业整治由乡应急办牵头、加油站整治由乡经发办牵头、燃气企业整治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各村、各有关部门配合排查、上报。

(三)烟花爆竹领域打击重点

目前,城关乡处于烟花爆竹禁放期。在全乡范围内,未经许可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私自燃放烟花爆竹的均属违法行为。对于各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均要进行严厉打击。

责任单位:乡应急办、城郊派出所牵头,各村、各有关部门配合排查、上报。

(四)黑加油站点打击重点

清除无证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严厉打击利用流动罐车或改装车辆销售汽油、柴油等行为。

责任单位:乡经发办牵头,城郊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应急办及各村配合排查、上报。

三、工作步骤

全乡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在村(社区)、道路等显著位置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条幅,充分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对典型的非法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宣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安全危害性,营造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0月21日至2025年1月底)

1、全面摸排整治。各村、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采取全面排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检查和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逐村、逐企“过筛子”,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各类闲置废弃仓库(厂房)、出租房屋、城乡闲置院落、民房等部位和场所。

2、多措并举。一是用好电力监管大数据,与电力部门紧密协作,对疑似非法窝点短期内用电量激增的,进行初步排查;二是充分发挥网格化的功能作用,借助社会综治网格功能,对网格内疑似非法经营单位进行精准排查;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推动作用,公布举报电话(乡应急办62661539,城郊派出所110,综合行政执法大队62661770),建立举报受理、核查、奖励等工作制度,将非法违法的相关责任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形成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四是充分发挥双重预防体系的安全保障作用,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严格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3、严格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发现未经审批、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要立即采取断水断电措施;发现没有化学品安全标签、来历不清、危险性不明的化学品的,要依法封存并妥善处置;要对非法的化学品储罐、反应釜等关键化工装置设备及时拆除和公开销毁;要严格执行行刑衔接相关规定,特别要对非法危险化学品购买来源进行追溯,对提供场地、装备设备等便利条件的进行严厉打击整治,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4、协同推进。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组长,城郊派出所、乡应急办、乡经发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村镇规划办、各村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应急办。各村、各有关部门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的窝点要立即进行依法处置,并建立健全窝点台账;对处置有难度需要联合打击的,要及时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相关单位进行联合打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三)巩固总结阶段(2025年2月)

1、建章立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总结经验,贯穿第四季度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巩固提高专项行动成效。

2、及时报送行动情况。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把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发现问题隐患随时报送相关牵头单位和乡安委办;请于每周五上午12点前,报送当周《新郑市城关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周报表》和《新郑市城关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周报表》(见附件2、3),并于2025年2月27日前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至乡安委会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落实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五级五覆盖、三管三必须”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对本辖区、本领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二)加强教育引导,开展重点宣传。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广泛宣传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注重对村(社区)的宣传力度,确保人人了解、共同参与。同时加强对容易滋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充分依靠村民小组,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全面排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分析本辖区、本领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重点,细化措施。充分发挥村(社区)的网格化管理作用,将任务分解到村民小组,逐村庄、逐街道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四)强化执法检查,依法打击整治。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严密监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从严打击,铁腕整治。要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加强城乡交界地区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清查,及时发现并捣毁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窝点。

(五)强化督查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切实把“打非治违”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建立“打非治违”工作考核机制,确保工作成效。乡安委办督导检查将贯穿于整个专项行动期间,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格追究责任,切实推动我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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