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1号),2024年上半年,新郑市危险化学品和工贸领域未发现安全生产严重失信行为,没有企业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特此说明。
新郑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