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应急管理局 县级
2025-11-19 2025-11-24
新郑龙湖安徽鸿鹤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7·15”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7月15日8时51分许,新郑市龙湖镇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龙湖校区,物业方安徽鸿鹤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医专项目部在组织人员使用超高压清洗机清洗校园供电中心机房空调外机时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3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3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新郑市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龙湖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的新郑龙湖安徽鸿鹤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7·15”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对事故依法依规展开全面调查。郑州市安防委对事故查处工作挂牌督办。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询问谈话、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

       经调查组认定,新郑龙湖安徽鸿鹤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7·15”一般触电事故是一起因配电设备设施日常管理维护缺失、存在漏电安全隐患,作业人员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而导致作业人员触电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概述

      (一)事故发生时间:2025年7月15日8时51分许。

      (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徽鸿鹤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三)事故发生地点: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龙湖校区供电中心机房空调外机处。

      (四)事故类别:触电。

      (五)死亡人数:1人。

      (六)直接经济损失:153万元。

       二、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一所公办医学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41**********0571,机构类型为事业单位。目前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北校区位于郑州市金水区。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总务处,为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下属二级机构,负责学校后勤管理工作。

       2.安徽鸿鹤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778Y;注册资本:贰仟陆佰陆拾陆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07年05月28日;法定代表人:陶*;住所: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与肥西路交会处东南角广大商务中心办1204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品牌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停车场服务;家政服务;包装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通信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气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具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住房租赁;城乡市容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物业服务评估;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粮油仓储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登记机关: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日期:2025年05月21日。

       (二)事故涉及主要人员

       1.郑**,男,汉族,住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郑老庄145号,身份证号码:4101**********251X。安徽鸿鹤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医专项目部维修班组员工,已死亡。

       2.郑**,男 ,汉族,住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郑老庄229号,身份证号码:4101**********2512。安徽鸿鹤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医专项目部现场负责人。

       3.宋**,男 ,汉族,住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城东街道国风小区4幢409室,身份证号码:3401**********101X。安徽鸿鹤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医专项目部负责人。

       (三)项目概况

       2025年4月30日,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甲方)与安徽鸿鹤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书》。物业服务对象: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经五路校区及南龙湖校区;委托服务项目:全校建筑物公共楼宇(不含在建楼宇、培训中心)的保洁、保障服务、日常维护(不含材料),学生宿舍管理服务和设备设施维护维修、水电等(不含材料)服务,安保管理服务,室外区域环境保洁及设施维护维修(不含材料)服务;合同期限: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采取1+1+1方式签订服务合同,即服务合同签订1年,第一年考核合格后,续签下年服务合同);合同中约定了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甲方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及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及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对乙方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每年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乙方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对物业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甲方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听取甲方有利于改善工作的安排,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2025年4月30日,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甲方)与安徽鸿鹤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维修工具设备出借协议》和《安全管理服务协议》,甲方将其所属的维修工具设备(包含涉事超高压清洗机)出借给乙方使用,接收后,乙方负责工具设备的保管、使用及维护。

       2025年7月14日下午,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开展安全排查工作,总务处带领物业人员巡查时发现校配电中心空调制冷效果差,空调外机附着物较多,影响散热,总务处安排物业人员对空调外机附着物进行清理。

       (四)事故现场情况 

       事发地位于新郑市龙湖镇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龙湖校区供电中心机房空调外机(型号:格力RF12WQ/Nha-n2JY01)处。机房入口处停放一电动三轮车,三轮车上放置有一台超高压清洗机(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固定资产,型号:3020;额定电源:16A;电机功率:3KW;额定电压:220V;最大压力:150Mpa;最大流量:16L/min)和一水桶,清洗机水枪在空调外机东侧下方地面处。

       经现场测试:空调外机未漏电;超高压清洗机机身金属外壳漏电电压160V,清洗机水枪金属喷嘴漏电电压109V,清洗机水枪手柄金属连接处漏电电压99V。

       三、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2025年7月15日7时30分许,安徽鸿鹤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医专项目部维修班组召开班前安全会议和工作安排,会上郑**安排郑**(维修班组电工)和郑**负责清洗学校配电中心空调外机。会后,郑**和郑**便驾驶电动三路车到学校信息楼阶梯间拿取超高压清洗机、水桶和线盘,郑**先行到达配电中心查看情况。8时30分许,郑**和郑**驾驶三轮车到学校配电中心东侧门口约3米处,停车后两人便着手连接水管、电源线等准备工作。8时40分许,连接好电源线后,郑**发现水枪不出水,郑**便更换一盘新电线进行连接。8时50分许,郑**将电源线全部接好后,郑**这时从配电中心出来,走到配电中心室外西南角处查看另一台空调外机情况。8时51分许,郑**走到三轮车旁将超高压清洗机电源打开,郑**手持水枪走到配电中心室外东南角空调外机处再次测试,当郑**按下水枪开关后,说了一句“出水了”,郑**扭头看到郑**身体僵硬,向后倾倒,便立即呼喊郑**,让其进行断电。郑**切断电源后,便跑到郑**旁边,对郑**进行心肺复苏。同时郑**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向宋**进行汇报。8时57分许,“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急救人员对郑**进行现场抢救。9时17分许,“120”急救车辆将郑**送往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进行进一步抢救,郑**经抢救无效死亡。

       四、事故上报和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上报情况

       2025年7月15日9时27分许,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向省教育厅总值班室报送情况说明。

       2025年7月15日9时30分许,新郑市应急管理局接卫健委转“8时52分许,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有人在修空调时触电身亡”。

       2025年7月15日9时40分许,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向龙湖镇人民政府报送情况说明。

       2025年7月15日10时10分许,龙湖镇人民政府向新郑市应急管理局报送情况说明。接到报告后,新郑市应急管理局向郑州市应急管理局报送情况说明。

       (二)事故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安徽鸿鹤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辖区龙湖镇政府的指导和配合下,立即成立事故善后工作专班,全力做好善后工作。截至2025年7月16日,死亡人员赔偿已到位,事故善后工作处理完毕。

       五、事故直接原因分析 

       超高压清洗机与水桶紧贴着放置在三轮车上,环境潮湿,造成设备漏电保护装置失效;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使用超高压清洗机机前未进行漏电测试,未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靴等防护用品,直接通过皮肤接触金属水枪;超高压清洗机未接地线,使用未带漏电保护功能的外接电源线,漏电电流无法通过地线导入大地,转而通过人体与地面形成导电回路,致使其触电死亡。

       六、事故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存在的问题

       (一)郑**,安徽鸿鹤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医专项目部现场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失察失管,未严格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超高压清洗机使用前未严格检查线路情况,进行漏电测试,未发现设备漏电的隐患。

       (二)宋**,安徽鸿鹤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医专项目部负责人,未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未严格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未督促、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安徽鸿鹤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未督促工人严格落实超高压清洗机操作规程,未向实施清洗作业的工人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监督、教育工人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靴);配电设施、电气设备日常管理维护缺失,未及时排查超高压清洗机存在漏电的安全隐患,未对超高压清洗机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未定期检测,未建立设备定期检测档案,未对设备接地系统、漏电保护装置进行常态化检查。

       七、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免于追究责任人员

       郑**,安徽鸿鹤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医专项目部维修班组员工,安全意识淡薄,使用超高压清洗机机前未进行漏电测试,未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靴等防护用品,直接通过皮肤接触金属水枪,漏电电流通过水路传导,致使其触电死亡。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已经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二)对事故发生单位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郑**,安徽鸿鹤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医专项目部现场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失察失管,未严格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超高压清洗机使用前未严格检查线路情况,进行漏电测试,未发现设备漏电的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新郑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其处以2024年年收入20%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2.宋**,安徽鸿鹤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医专项目部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严格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未督促、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新郑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处以2024年年收入40%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对事故发生单位的处理建议

       安徽鸿鹤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未督促工人严格落实超高压清洗机操作规程,未向实施清洗作业的工人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监督、教育工人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靴);配电设施、电气设备日常管理维护缺失,未及时排查超高压清洗机存在漏电的安全隐患,未对超高压清洗机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未定期检测,未建立设备定期检测档案,未对设备接地系统、漏电保护装置进行常态化检查。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新郑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给予处理。

       八、事故防范措施

       (一)安徽鸿鹤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维修、清洗等作业前及时排查问题隐患,向实施作业的工人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力度,保证工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严格监督、教育工人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配电设施、电气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建立维护、保养、检测台账,堵塞管理漏洞和盲区,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及总务处,加强对校园物业管理方的安全管理,督促物业管理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强对校区内设备设施和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对电力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情况等逐一排查,建立整改台账和设备定期检测档案,明确整改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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