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依托典型案例强化警示宣教、以案为鉴形成震慑效应,持续压紧压实各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推动企业牢固树立安全为先的发展思维,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工作统一部署,新郑市将在全市开展重大隐患、违法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专项行动,现对近期查处的2起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案例1
未对安全设备(气体检测仪(1套))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
【基本案情】郑州市第八明察暗访组在新郑市某酱业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未对安全设备(气体检测仪(1套))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等设施、设备、装置,应当保证正常运行、使用,失效或者无效的,直接判定为重大隐患。
【处理结果】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依法依规对涉事企业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1万元。
案例2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基本案情】郑州市第八明察暗访组在新郑市某物流园检查时,发现:一名电焊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10号令)。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直接判定为重大隐患。
【处理结果】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依法依规对涉事企业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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