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着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是我们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虽说总体稳定,但事故隐患存量大,部分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频发,建筑施工、消防等传统领域事故仍未得到有效杜绝等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全面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现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如下分析:
1-3月份,全市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254家,成立检查组250个,督导检查次数651次,督导问题1303个,排查一般安全生产隐患5053处,已整改5053处。行政处罚50435次,责令停产整顿71家,关闭取缔1家,罚款215.6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5人,约谈警示12家。(其中1月份,全市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452家,成立检查组87个,督导检查次数241次,督导问题304个,排查一般安全生产隐患1354处,已整改1351处,限期整改3处。2月份,全市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401家,成立检查组81个,督导检查197次,督导问题405个,排查一般安全生产隐患1479处,已整改1482处(包含1月未整改隐患)。3月份,全市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401家,成立检查组82个,督导检查213次,督导问题594个,排查一般安全生产隐患2220处,已全部整改到位。)。
与去年同期(1月份,全市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68家,排查出一般安全生产隐患2146处,已整改2151处(包括上月未整改隐患),整改率100%,成立检查组38个,督导检查次数159次,督导问题369个,警示约谈企业16家,联合惩戒企业2家。2月份,全市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406家,排查出一般安全生产隐患1868处,已整改1877处(包括上月未整改隐患),成立检查组47个,督导检查次数212次,督导问题463个,警示约谈企业3家。3月份,全市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493家,排查出一般安全生产隐患2747处,已整改2748处(包括上月未整改隐患),成立检查组55个,督导检查次数252次,督导问题521个,警示约谈企业2家。)数据相比,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聚焦15个行业领域的重点内容,围绕煤矿、危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油气管线、冶金工贸、文化旅游、城镇燃气、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行业领域,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从今年第一季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数据看,1月份排查隐患较少的乡镇(街道、管委会)是:观音寺镇1条,具茨山管委会2条,新区管委会3条。2月份排查隐患较少的乡镇(街道、管委会)是:观音寺镇3条,具茨山管委会3条,新区管委会4条。3月份排查隐患较少的乡镇(街道、管委会)是:观音寺镇2条,具茨山管委会3条,新区管委会3条。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旧复杂严峻。各单位要采取得力措施,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剖析事故背后深层次、根源性问题,查弱项,补短板,堵漏洞,提高属地安全管理和行业安全监管能力。一是隐患排查要全面。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发现不了隐患就是重大隐患”的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治理、源头防范,采取企业自查、部门督查、专家深查等措施,督促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要求,严格细致、深入查摆。要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层层上报。二是治理整改要有力。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下定决心、下足气力,逐一建档,着力将问题彻底解决。要根据隐患危害、整改难易程度,实施分类监管、分类整改。对带有全局性、突出性、紧迫性的安全隐患要实行领导包案,一盯到底。三是打非治违要彻底。打非治违就要在抓落实上狠下苦功,在预防和治本上用硬手腕,稳扎稳打、步步为营,通过“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坚决遏制非法违法行为“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顽疾。要深挖问题根源,找准非法违法行为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直取病灶、对症下药,真正破解安全生产非法违规难题。四是督导督查要务实。市政府15个督导组、市安委办7个巡查组,要采取“四不两直”形式,不间断对部门和属地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隐患整改等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及时督促被责任单位认真加以整改。五是责任追究要严肃。要将责任追究贯穿排查整治全过程,凡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不论哪个地方、哪个单位,不论涉及到谁,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法依规严查严办。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改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惩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