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应急管理局 县级
2022-10-31 2022-10-31
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疫情防控形势趋于好转, 部分企业开始复工复产,做好这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 要。各乡镇 (街道、管委会) 、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 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切实强化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 产安全生产工作,坚决从源头管控消除各类生产安全隐患,确保 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助力恢复经济发展。现就进一步做 好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如下:

一、高度重视企业复工复产安全

疫情期间,全市各类企业普遍开工不足。近期复工复产后, 将面临用工紧张、从业人员心理不稳、设备设施重启、安全管理 和教育培训不到位等新的安全隐患和风险问题,增加了安全生产 工作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各乡镇 (街道、管委会) 、各部门务必 保持高度警觉,对辖区 (行业) 复工复产企业列出清单,重点关 注安全管理基础薄弱、近年发生过安全事故、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的企业,统筹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精心 安排部署,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复工复产规范有序,坚决防范事

故发生。

二、督促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准备

各乡镇 (街道、管委会) 、各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充分做好 复工复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按照安全 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现场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要 求,制定并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加强复工复产过程安全 管理。二是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准备复工复产的企业, 必须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风险排查治理,特别是对机械设备、电 气线路、高危工艺、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以及存在重大 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等进行全面系统检查,确保复工复 产安全。三是严格落实安全培训制度。落实厂 (矿) 、车间 ( 工 段、区、队) 、班组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特别要加强对新进 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 “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 四是严格作业审批制度。必须严格落实爆破、吊装、动火、临时 用电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严防“三违”行为;并落实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五是严格贯彻“六个不得复工复产 原则”。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主管、关键岗 位技术人员不在岗的,不得复工复产;企业特种作业人员、重要 岗位作业人员不足,无法保证生产作业正常运转的,不得复工复 产;企业转岗作业人员、新进员工未接受 “三级”安全教育的, 不得复工复产;企业未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未辨识风险、排查隐 患,未落实防控措施的,不得复工复产;危险化学品生产等高危 企业未制定装置开车应急处置预案和措施的,不得复工复产;危 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未经属地和行业监管部 门审查验收并审批同意的,不得复工复产。

三、突出做好重点领域综合治理

各乡镇 (街道、管委会) 、各部门对重点领域特别是高风险 行业,要充分考虑疫情影响,盯紧盯牢隐患排查整治。煤矿和非 煤矿山方面,当前煤价处于高位,要严防煤矿企业在安全检查不 严格、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盲目扩大生产;要严禁超能力、 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要依法严格管控好已废弃矿山,严禁 偷采、“明停暗开”。危险化学品方面,第四季度是危险化学品 生产高峰期,受天气变化和疫情影响,生产设备检维修、开停车 频繁,特殊作业活动增多,人员返岗后思想不集中、管理松散, 易出现违章违规行为,是事故易发高发期。要强化重大危险源、 老旧化工装备、加油站等风险防范,从严从细排查消除隐患。道 路交通运输方面,企业复工复产期间采购原材料较多,导致高速 公路出口易出现运输车辆扎堆现象,包括部分危险货物运输车 辆,构成了暂时性的“重大危险源”。要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 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押运员、驾驶员培训,运输车辆维护、 检测、使用、管理以及审验等工作落实,提升运输安全保障水平; 要加快信息互通,便于科学调度,随时掌握各路段、各时间段的 通行情况,并将实时路况信息快速发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 加强易燃油品、压缩及液化气体、酸碱等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管, 加大高速路口危险货物车辆聚集现象的检查力度,加强危险货物 运输车辆路口停留情况治理,保障安全。建筑施工方面,要对建 筑工地、临建设施、农村建房开展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脚手架、 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易发生事故的薄弱部位和重要环 节的隐患排查,要督促各参建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 实整改责任人,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确保施工作业安全。相关部 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查施工现场“三违”、“三抢”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查 处、曝光并实施联合惩戒。管道安全方面,要加强压力管道、燃 气管道、消防管道等设施设备的检测、维修、保养,发现隐患, 立即整改,杜绝带病运行。工贸方面,针对秋冬季干燥少雨,人 体、设备设施易产生静电等环境因素,做好对电气设备、防静电 装置、探测报警装置等设备设施的检查,落实静电防护等安全措 施。加强非正常作业安全管理,严格履行检维修方案和作业审批 制度,认真做好安全交底。紧盯有限空间、动火、临时用电及大 风天气高处作业等过程中的安全管控,经常性开展员工安全培训 教育,切实管控好重大危险源。加大对粉尘防爆、涉煤气等有毒 有害介质关联区域内设施设备检查,对外委承包作业实施统一协 调管理。消防方面,要突出抓好“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 全专项治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 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电动自行 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问题隐患。要加强 对隔离点、医院、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保障单位和场所的安全指 导服务,防止火灾等事故发生。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 特点,加强研判,从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指导服务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严格监管和指导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综合运用一对一帮扶、“叫应”机制、上门帮扶、远程视频指导 等手段开展精准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帮助指导企业解决好 复工复产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全力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市应急、 住建、城管、工信、交通、消防、市场监管、商务、文广旅体等 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成立指导服务组,加大对相关企业复工复产的服务指导。特别是对涉及疫情防治物资生产、涉及 国计民生等领域的相关企业,各乡镇 (街道、管委会) 、各部门 单位要落实“一厂一策”要求,组成“一对一”工作小组,通过 电话、网络、微信群等远程服务和现场指导服务相结合方式,重 点做好教育培训、检维修、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 的指导和服务,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对于复工复产条件不达标企 业,要通过专家帮扶指导、第三方机构技术支持等方式,帮助企 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五、严格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

各乡镇 (街道、管委会) 、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树牢安 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防止侥幸心理、麻痹思想、 厌战情绪;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躬身入局、亲力亲为、抓细 抓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 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规定,落实属地责任和党 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压实压紧企业 (单位) 主体责任、 法人责任、股东责任。要统筹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和常态化疫情防 控工作,严防风险隐患叠加和交叉感染,坚决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新郑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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