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各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部门:
为了全面做好具茨山管委会防汛抗旱工作,确保防汛期间雨情、水情、险情、工情等汛情信息及时传递,保证各级防汛指令上通下达,按照市防汛指挥部研究,决定自4月15日至9月30日止,执行防汛昼夜值班和汛期工作汇报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行政村、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的各项制度。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党委领导,行政首长负责制,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防汛值班和工作汇报的第一责任人。
二、防汛值班实行二十四小时昼夜值班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交接班时间为每天上午八点三十分,此项工作由党政办负责。
三、防汛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随时掌握水情、工情、灾情动态,分析研究防护及抢险方案。
四、根据天气情况和市防汛指挥部通知要求,发布暴雨蓝色预警时,要求当天值班人员及应急办工作人员在岗,各村两委干部在岗;发生暴雨黄色及以上预警时,要求全体机关干部在岗,各村安排应急救援队伍在岗在位。
五、应急办工作人员负责公布、传递当日天气预报、雨情、水情等信息,并做好值班记录、电话记录,对发生的险情、灾情等重大事件,除随时上报市防汛指挥部以外,还要整理出详细资料,归档保存,以备查阅。
六、对于市防指的指令和来电,要迅速向带班领导汇报,并及时作出反应,上报落实情况。
七、值班车辆要确保无故障,做到随时待命。
八、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因缺岗、空岗、漏岗而出现问题或造成损失者从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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