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市遭受了以“7·20”特大洪涝灾害为主的自然灾害。据统计,自然灾害共造成15个乡镇、街道办、管委会 63307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6760人,需过渡期生活救助27人。倒塌房屋279户748间,严重损坏房屋767户2540间,一般损坏房屋1670户5364间。直接经济损失约112702.10万元,其中农业12142.79万元,工矿商贸16740.47万元,基础设施60876.82万元,公共服务11641.93万元,房屋及家庭财产11300.09万元。
2021年,我市遭受了以“7·20”特大洪涝灾害为主的自然灾害。据统计,自然灾害共造成15个乡镇、街道办、管委会 63307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6760人,需过渡期生活救助27人。倒塌房屋279户748间,严重损坏房屋767户2540间,一般损坏房屋1670户5364间。直接经济损失约112702.10万元,其中农业12142.79万元,工矿商贸16740.47万元,基础设施60876.82万元,公共服务11641.93万元,房屋及家庭财产11300.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