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多次组织财政、民政、住建、农委等部门会商,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组织乡镇上报,我市上报过渡期生活救助13户27人,按照每人每天30元(中央补助23元,省级补助7元)标准,根据重建进度据实决算,最长不超过3个月。共发放资金7.29万元。
前期多次组织财政、民政、住建、农委等部门会商,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组织乡镇上报,我市上报过渡期生活救助13户27人,按照每人每天30元(中央补助23元,省级补助7元)标准,根据重建进度据实决算,最长不超过3个月。共发放资金7.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