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力推进标准化生产
1.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宣传推广,提高“三品一标”品牌影响力、公信力和市场占有率,积极组织申报“三品一标”认证,推动全乡“三品一标”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2.加快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主体,“三品一标”认证基地、标准园、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等为重要推广应用领域,把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细化成明白纸和操作手册等,让农民看得懂、会使用。加大推进按标生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促进我乡食用农产品提质增效。
3.积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全乡范围试行合格证制度,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探索构建以合格证为抓手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管理新模式,形成他律自律相结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4.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将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品一标”基地等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全乡例行监测范围。二是加强对农药品种、使用剂量、次数、农药安全间隔期等风险点的监控,主要风险点生产记录及监控信息逐步实行电脑信息化管理,随时备查。三是加强“三品一标”企业认证后监管开展专项监测,通报监测结果,并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严格实行退出和召回机制,维护“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四是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监管。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开展备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畜禽屠宰厂(场)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落实进厂(场)检查登记、检验等制度,严格巡査抽检,杜绝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等行为。五是切实做好畜禽屠宰检疫工作,加强对畜禽防疫条件的动态监管,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农业投入品整治
1.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活动。要切实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农资市场巡查制度,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的日常执法巡查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有效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要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和超范围使用农药等违法行为,对目前风险最大的高毒限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药肥等农业投入品形成高压态势。狠抓案件查处,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要畅通农资打假投诉渠道,实现12316农资打假举报热线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反馈率达到100%。
2.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活动。要完善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在春耕、夏种和秋播前等农资购销旺季,重点针对农业生产上使用量大、有明显质量嫌疑、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抽检和标签抽查活动,完成农药、肥料抽检数量60个以上。要坚持和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的通报机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对违法生产、经营不合格农资产品的进行立案,提高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效率,确保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
3.规范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行为。推行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在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要实现“三个100%”(销售的高毒限用农药100%来源可追溯、100%去向可跟踪、100%质量有保证)的目标。
4.加强对《农药管理条例》的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新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宣传培训工作,推动新条例各项制度的落实。
5.加快推进农业投入品追溯体系项目建设。建立和完善追溯网点并投入运行,建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的现代化监管体系。
三、加大农产品风险监控力度
1.开展例行监测。在完成上级下达的例行抽样监测任务基础上,按照《刁家乡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计划》,完成例行监测任务。
2.强化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开展大蒜、西瓜、黄瓜、番茄芹菜、草莓等农产品专项监测,排查我乡主要优势特色产品风险隐患。根据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农产品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四、加快推进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1.继续推进质量追溯。要在“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企业、蔬菜专业村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点建设,督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点开展追溯实验室运行。
2.推行产地准出合格证制度。率先在有条件的2017-2018年获“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合作社)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合格证制度,加强与市场准入衔接,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可追溯。
五、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1.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要建立农资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记录日常检查、监督抽查、奖励评优、行政处罚等信息,科学制定农资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将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多次检测不合格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纳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实施联合惩戒。要及时将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行政处罚案件公布,提升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促进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推进农资企业事前信用承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依法公开通报。加强对“三品一标”生产生产企业、标准园区等生产基地的监测与监管,对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予以通报,开展企业约谈,发送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按程序报批,撤销相关证书,并予以通报公布。
六、继续开展产地环境质量提升工程
1.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深入实施化肥农药施用零增长行动,强化重大病虫预警防控技术支撑,大力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植保技术,大力开展秸秆还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2.加强产地环境监测。加强对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污染产地环境的监控,协助环保及监测部门开展土壤重金属等污染源普查活动。
七、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1.提升监管能力。健全乡村两级监管、检测体系,配齐配足相关机构及人员,加强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和落实全年培训计划,确保乡、村两级监管、检测和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培训40小时以上。
2.强化检测队伍建设。乡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要强化检测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确保“有机构履职、有人员负责、有能力干事”。
八、突出抓好重要节庆时段监管工作
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要突出重点,全力抓好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注重生产指导。组织开展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指导种植户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使用农药,严禁在果蔬生产上使用禁用、限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同时,加大对农资市场及果蔬生产基地周边农资经营店禁用、限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查处力度,严防禁用限用高毒限用农药进入果蔬生产环节。
2.加强产地监测。组织乡村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在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期间及其前后,对产地蔬菜、水果等大宗食用农产品进行大规模、多回合、高频次的农药残留监测严格产品管控。对检测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及时向生产基地下达《限制采收上市通知书》,延期采收。对发现在蔬菜上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限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及时给农户下达《蔬菜禁止采收上市通知书》,并令其自行销毁,禁止采收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