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监督检查
(一)完善监督检查体系。持续完善以风险分级管理和企业自查为前提,日常监督检查为基础,市级飞行检查为重点,省市体系检查为补充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立健全问题整改督导机制,确保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全年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达到100%,问题处置整改率达到100%。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效果评估和工作通报,推动监督检查从数量向质量的转变。
(二)抓实日常检查。严格落实全覆盖基础上的“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和日常监督检查责任。按照风险分级管理要求,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合理确定企业监督检查频次,抓好监督检查落实和检查结果信息公开,并及时录入信息化系统。
(三)持续深化“三较差”企业清零行动。按照“规范提升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原则,加强全面排查,与多批次不合格产品企业处置密切结合,建立企业台账,理出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节点,严格验收标准,逐一对账销号,坚决清理清退一批问题突出的“三差企业”和不合格产品问题严重企业。
(四)强化问题整改督导。按照《食品生产整改复查工作规范》要求,做好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监督检查、产品抽检、风险监测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整改及监管人员对整改情况的复查验收工作,强化整改实效和质量。认真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针对企业整改项目列出问题清单,采取提醒、约谈、发函督办、立案查办、拉单列表、挂账等方式跟踪问效。发现企业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督导帮扶。确保原因查找不到位不放过,落实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同时,重点加强对3批次以上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核查处置工作,对风险控制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坚决予以纠正。对屡改屡犯的坚决依法清退。
(五)强化结果运用。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强化结果运用,分析梳理共性风险隐患和问题,加强风险分析研判,防范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和靶向性,提升监管效能。
二、加强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治理
(六)立足严的主基调,强化突出问题治理。选准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关键点,重大危害风险的着力点,推进“监检、监稽、打教”三结合,实现突出问题治理的精准性、实效性。对典型问题、典型案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用足用好顶格处罚、吊销许可、从业禁入、移交公安等措施,让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充分发挥震慑作用,立规矩、儆效尤。及时集中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要重处一个、警示一片,严惩一批违法企业、规范一个行业。要结合实际,抓好3-5个典型违法企业查处工作。
(七)组织开展食品掺杂使假问题整治。严查淀粉制品虚假标注、馅肉食品不真实标注、食用植物油非法添加香精色素等食品造假问题。
(八)进一步加强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决策部署,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持续开展“放心主食”行动,严厉查处面粉复配添加剂非法添加行为。
(九)加强白酒、桶装水、糕点、压片糖果、固体饮料、代用茶、淀粉制品、方便米面制品、复配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突出问题治理。根据食品类别和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监管措施,提升监管靶向性。白酒重点治理年份酒不真实标注、串香白酒以次充好、添加甜味剂和过度包装等行为;持续开展桶装水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规范桶装饮用水生产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生产“三无”产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傍名牌”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桶装水饮用安全;扎实开展糕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添加剂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产品配方是否科学合理,环境监测和出厂检验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压片糖果、固体饮料、代用茶重点打击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虚假宣传等行为;重点整治方便面米食品生产条件差、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问题。持续治理“两超一非”,强化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规范委托加工,持续开展塑化剂污染防控工作。
(十)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全面贯彻《河南省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严厉查处未经许可、不按照注册或备案要求组织生产或擅自改变生产工艺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许可或无合格证明文件企业生产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以及不按照注册或备案的生产工艺、质量指标等技术要求自行提取或委托提取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
(十一)开展企业出厂检验制度不落实、出厂检验报告虚填造假等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督促企业完善检验检测条件,加强技能培训,提升操作本领,组织“检验能力比对考评”,提高企业产品检验和过程监测水平。
三、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十二)组织开展“大治理大规范大提升”活动。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法律义务为重点,以在食品生产企业推行6S标准化现场管理和HACCP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互联网+透明车间”建设为抓手,通过建立完善的治理体系、治理架构和治理制度,规范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和生产记录,落实企业定期自查报告,引入先进的管理体系,促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生产可追溯能力明显增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动态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稳步推进。
(十三)继续开展深化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督促企业重点落实食品安全领导责任、管理责任、风险管控责任、检验检测责任和食品安全投入责任。建立激励机制,表彰一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先进企业、先进个人,形成落实主体责任良好氛围。
(十四)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围绕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督促企业建立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与公示制度,开展落实“四有两责一制度”大检查,强化内部管理,坚持定岗定责、责任到人。按照管理人员日常检查、月度环节自查、季度企业排查、年终开展总结的准则要求,履行日常检查职责。自查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整改,自查结论、整改结果在企业及相关各环节显著位置公示,接受核查和社会监督。年度企业自查报告实施率达到100%。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还应每季度对其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建立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并报告。
(十五)加强培训考核。督促企业加强内部培训考核工作,提升企业从业人员法规意识,落实法规要求。开展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企业覆盖率100%,合格率100%。
(十六)加强追溯体系建设。以乳制品、植物油、白酒、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为重点,持续推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坚决整治企业采购、生产、销售等记录不真实、不完整行为。在有条件的企业逐步推行电子追溯系统,实现食品安全信息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
四、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
(十七)建立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制度和问题分析研判机制。把防范化解食品生产安全风险作为工作常态。对食品生产企业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每一季度召开一次会商会,研究分析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以及12315投诉举报、社会舆情等反映的问题,建立区域性风险隐患清单和措施清单,开展区域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乳制品、肉制品、面制品、白酒、糕点、食用植物油、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婴幼儿辅助食品等重点食品的监管、综合治理和风险信息交流防控工作,研究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
(十八)督导企业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河南省关于进口货物(非冷链)防控指南。切实加强“人防”和“物防”工作,严格管控涉食品生产企业的疫情输入风险。
五、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九)持续推行先进适用管理体系。分类实施推行先进适用管理体系,食品小作坊和小型食品生产企业实施6S标准化管理达100%,中型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以“HACCP”为主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达100%,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推行ISO22000等先进质量管理体系达100%,全面提升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十)持续推进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探索乳制品、肉制品企业建立全产业链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控制水平。推动乳制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完善低温短保乳制品出厂检验制度,促进乳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肉制品质量安全形势分析,推动肉制品生产企业加强对原辅料、生产环境、设备设施、生产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记录和产品标签等关键点管控,开展大型肉制品企业质量安全公开承诺活动。
(二十一)开展小作坊治理提升活动。深入宣贯《河南省食品“三小”治理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4年)》,鼓励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加强对小作坊监督检查和产品监督抽检工作。打造一批“名特优”食品小作坊。
(二十二)组织开展“千企万家”帮扶行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解难纾困帮扶行动。
(二十三)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局“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管理师新职业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鼓励持证上岗,全面提升全市食品行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六、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基础建设
(二十四)加强食品生产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推动“互联网+”智慧监管,依托食品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施食品生产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做好大数据归集和分析应用,加强信息化支撑,探索智慧化监管手段应用。
(二十五)加强分类分级培训。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及主要从业人员、抽检监测不合格企业负责人为主要对象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监管队伍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增强食品生产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十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推动全市食品生产监管系统党员干部政治素质更加过硬,专业能力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显著转变,廉洁底线更加牢固,改革创新更加有效,以扎实工作成效为监管赋能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