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级
2026-01-22 2026-01-22
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监督检查制度、检查标准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一、检查制度

《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根据2021年5月24日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1〕31号)发布,根据2023年7月19日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3〕26号)修订)

二、检查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公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24年1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2026年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8号第四次修订)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9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公布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4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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