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4-05-31 2024-05-31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构及职责

1.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雪峰  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司彦杰  副局长、党组成员

        马治军  副局长、党组成员

           张新勇  副科级领导

成    员:各相关科(室)、相关所(队)及相关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餐饮食品监管科,具体负责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制定,以及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信息汇总报送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对我局系统应对市场监管突发事件进行领导和指挥;

(2)研究确定全系统应对市场监管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3)宣布启动应急程序,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组建专项应急指挥部开展具体处置工作;

(4)协调与市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关系。

 2.各科室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业务职责,组建专项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和落实工作,做到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紧密合作、协同作战。

(1)财务科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的经费保障工作。

(2)人事科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参与应急

处置人员相关信息提供,参与抽调人员组织调配工作。

(3)法制科

 负责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提供相关法律依据及指导基层单位突发事件的依法处置工作。

(4)食品安全综合科

负责我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及实施工作。

(5)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我局食品安全餐饮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及实施工作。

职责:分析掌握全市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全市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全市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6)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我局食品安全经营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及实施工作。

职责:分析掌握全市流通领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全市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全市食品流通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我局食品安全生产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工作。

职责:分析掌握全市生产领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食品生产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8)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负责我市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职责:拟订全市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实施流通领域药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依权限组织对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品制度;拟订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实施医疗器械问题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全市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并依职责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配合实施经营环节化妆品问题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工作。

(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我局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实施工作。

职责:拟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特种设备相关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运用。

(10)价格监督检查科

负责我局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实施工作。

职责:拟订全市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全市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11)标准化计量科

负责我局计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实施工作。

职责:拟订全市标准化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违法行为;管理全市商品条码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统筹规划全市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承担全市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全市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市级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立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市商品、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单位及数据使用。

(12)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我局执法稽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实施工作。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郑州市关于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我市辖区内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我市辖区内大案、要案、复杂案件的查办;负责跨区域市场监管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查处跨区域市场监管领域的案件;承担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由市级执法的事项和有关部门委托需由市级查处的案件;负责做好系统性、区域性执法风险防范工作;负责国家级、省级、郑州市级以及市级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

(13)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负责我局网络交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实施工作。

职责: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管大数据采集、管理、研究、开放、使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4)广告监督管理科

负责我局广告监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实施工作。

职责:拟订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全市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15)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认证认可监管科)

负责我局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实施工作,产品召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职责: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和质量激励制度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全市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组织实施监督管;承担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家、省、市认证行业发展规划;统一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规范认证认可活动,查处认证违法行为;参与相关国际和区域性组织活动。

(16)315投诉中心

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对消费者投诉和群众举报的经济案件快速分流、跟踪、督查和反馈处理结果;汇总、分析、管理和使用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数据,及时发布消费预警;对重大突发性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协调调度和督办反馈。

(17)其他科室单位依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