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梨河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4-05-22 2024-05-22
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夏季天气炎热,食物容易腐败变质,引发食物中毒。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避免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梨河镇人民政府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消费提示。

采购食品:

1. 采购食品或食品原料时,应选择资质齐全、食品贮存条件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

2.购买感观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完整无损、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

3. 对需要冷藏冷冻的食品,购买时应注意查看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

4.选购熟食卤菜、凉菜时,注意其防蝇防尘设施是否齐全,存放条件和存放容器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购买量不宜过多,满足当餐食用。

5. 购买食品或食品原料时,要查标签标识,是否标明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索要发票(或购物小票)留存。

外出就餐:

1.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量化等级“笑脸”标识、就餐环境卫生整洁、实施“明厨亮灶”的正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举办宴席,要选择有接待能力的餐厅举办。

2. 就餐注意荤素搭配,不食用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火锅、串串类食材要煮熟后食用。

3. 文明就餐,采用分餐制,自觉使用公筷公勺,避免交叉污染。

4.少食街边不洁冷饮、冷食。

5.索取消费票据,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依法主动维权,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网络订餐:

1.选择规范的网络订餐平台和有实体店、证照齐、距离近、量化等级高、实施“明厨亮灶”、信誉较好的餐饮单位订餐。

2. 收到食物时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整,核对“食安封签”是否完好,查验餐食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应及时食用餐食,勿长时间存放,必要时可对食物二次加热。

3. 不宜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4.索取消费票据,留存交易凭证,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做好证据留存,依法主动维权,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家庭用餐:

1.不宜囤积过多食品,易腐食品及时冷藏,冰箱内食物不宜塞得过满或长时间存放,以免造成食品变质。

2.提倡食物当餐烹饪当餐食用,隔顿饭菜及时放置冰箱,再次食用时需彻底加热。

3. 肉、禽、蛋类烧熟煮透,尽量不要生食海(水)产品。

4.注意个人卫生,尤其注重手部卫生,勤洗手,用流动的水和肥皂(或洗手液)洗手,尤其在进餐前以及处理生熟的食物之间,处理以后必须洗手。

5. 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加工和存放生食品原料的容器及用具要与熟食的分开,使用完要及时清洗消毒。

6. 防止有毒动植物中毒,不采、不买、不吃不认识的野菜、野果、野味和野生菌。按照传统习惯自制药膳食品要慎重,防止乌头等有毒植物中毒。加工菜豆(四季豆、扁豆、刀豆)要煮熟焖透。

7.就餐后短时间内出现不适症状,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口舌发麻、嘴唇发紫等,要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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