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县级
2022-02-22 2022-02-22
新郑市2022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根据《河南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豫乡振【2021】11号以及《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豫财农综【2021】8号中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要求,截止2022年2月22日,新郑市共安排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16个,共计资金2958万元。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新郑市2022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70万元: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豫财农综【2021】32号);

       2、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0万元: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豫财农综【2021】42号);

       3、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1万元: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22〕45号);

       4、新郑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35万元;

  以上资金共计2958万元,其中:中央级资金570万元;省级资金380万元;郑州市级资金351万元;新郑市级资金1635万元。

  二、分配原则

  衔接资金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进行分配。资金分配按照因素法进行测算,因素和权重为:相关人群数量及结构30%、相关人群收入30%、政策因素30%、绩效等考核结果10%,并进行综合平衡。各项任务按照上述因素分别确定具体测算指标。

  三、资金分配情况

  依据新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第一批实施的项目共计16个。

  四、资金分配情况表(详见附件)

  附件:新郑市2022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项目管理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另行公示。

  五、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62693270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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