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豫乡振【2021】11号以及《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豫财农综【2021】8号中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要求,新郑市共安排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21个,共计资金2232万元。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分配情况公告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市级资金1409万元,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23】46号)
2、新郑本级资金823万元,新财项目支出【2023】1号
以上资金共计2232万元,其中:郑州市级资金1409万元;新郑市级资金823万元。
二、资金分配情况
依据新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本次实施的项目共计21个。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详见附件)
附件:新郑市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项目管理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另行公示。
四、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62693270
五、分配原则(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