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水北调中线调蓄工程和村庄拆迁影响,我市原批复的部分产业扶贫项目无法实施。为确保扶贫资金效益发挥,计划将无法实施的项目资金1250万元,变更建设内容为异地购置标准化厂房等固定资产。
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告。
公告期限: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14日
监督电话:国务院扶贫办12317
河南省扶贫办0371-65919535
郑州市扶贫办0371-67185453
新郑市扶贫办0371-60875818
电子邮箱:xzsfpb@126.com
附件:1.关于对新郑市2021年无法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变更的批复
新郑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