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修订)>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4〕4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4〕43号)要求,现将已评审论证通过的《新郑市龙湖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行批前公示,征求社会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5年9月17日-2025年10月16日,为期30个自然日。
二、公示方式:
新郑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xinzheng.gov.cn/)。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信件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于公示期内提出意见,邮寄地址: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邮编:451191,电子邮箱longhudys@163.com。请在信封封面或邮件标题标注“龙湖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字样。联系方式:0371-62568006。
感谢您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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