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1-03-05 2021-03-05
新郑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征地启【2021】1号
二类工业用地、高等教育用地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郑市人民政府委托观音寺镇、梨河镇、和庄镇人民政府、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会同农业农村、人设、自然在资源、林业、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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